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

发布者:张棕越发布时间:2024-03-18浏览次数:10

1、组织制订各专业的培养计划、课程教学大纲,并提交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,报请学校批准后,组织实施。

2、协助学院院长制定学院学科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,做好专业调整、置换和新专业申报工作。

3、与学院院长共同讨论、编制学院年度教学业务费预算,在学校下达学院教学业务费后,主要负责教学业务费使用的审核。

4、负责本科教学的组织和运行管理。负责组织各系(教研室)落实每学期教学任务,确定任课教师,遴选使用教材,审查新开课程(实验);组织检查实习、实验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等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;组织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、开题、中期检查、答辩等工作;负责本学院教师请假、调课等教学秩序维持及日常管理工作,确保教学任务完成。

5、参与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师资引进工作。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教师、实验室技术人员的培养、培训计划,落实新教师、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,组织青年教师、开新课老师的试讲工作,负责学院主讲教师资格审查工作。

6、负责学院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。组织学院干部的听课、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中期检查,召开任课教师、学生等有关座谈会,了解和研究解决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,负责组织学院教师的教学业务考核工作。

7、负责本科教学建设,组织本学院本科专业建设、各类教学改革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;负责组织各级、各类教学成果奖、精品课程、教学名师等申报工作。

8、积极组织大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和实践活动,参加校内外有关学科竞赛。

9、协助学校招生办公室做好招生宣传、招生咨询的组织工作。

10、组织学院教师本科生的导师工作、学生选课的指导工作;负责组织实施按大类招生学生的选专业工作,组织安排各专业的专业介绍工作,做好学生的引导工作。

11、负责本院学生休学、停学、复学、毕业、结业等学籍管理方面的审核工作。

12、完成学校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